期中評量不輸入成績申請表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發佈人員 : 陳佩琳 發佈時間 : 2022-07-22 09:38:20

 
如有特殊情形無法遵照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定者,請老師填寫[期中評量不輸入成績申請表]
請老師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若未提出申請者,即須依教務章則規定輸入期中評量成績,謝謝老師的配合。
完成後請老師將此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册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