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請各相關單位辦理116年度「校務行政系統」採購作業時,務必將教育部國教署頒布之「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規範」納入採購契約或需求書,以確保系統資訊安全,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1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5444號函辦理。
二、辦理事項: 校內各單位如規劃採購或使用民間廠商開發之 Web 版校務行政系統(包含但不限於以下系統):
巨耀版校務行政系統 / 巨耀版學生學習歷程系統
澔學版校務行政系統
亞昕版校務行政系統
天方版校務行政系統
欣河版校務行政系統
飛宇多功能智慧校園平台系統
請務必配合: 將國教署提供之「116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採購校務行政系統應納入之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規範」、「保密同意書」及「保密契約書」,完整納入採購契約附件或採購需求書中據以執行。
三、相關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