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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本館 / 借書規則

    一、本館書庫為開架式書庫歡迎讀者入內選書借閱。

    二凡本校師生概憑借書証(學生証)借閱。

    三、進入書庫時除紙筆外,私人物品應放置門口置物櫃,不可攜帶入庫。
 
    四借書冊數及期限:

     1. 教職員工:每次一~十冊,期限四週。

     2. 學  生:每次一~四冊,期限二週。


     3. 原書續借以一次為限,並得辦理續借手續。

    五、借書期滿經通知仍不還者視情形得停止其嗣後之借書權。

    六、所借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應於學期結束前兩週歸還。

    七、辭典、珍藏圖書及參考用之工具書等僅供在館內閱讀,概不借出。

    八、凡所借圖書如有圈點、損毀、評語等情事,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辦法,請詳「本校圖
       書污損賠償要點」。

    九、員生離職、休、退學或畢結業時須在離校前還清借書。

    十、本規則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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