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組職掌
1. 教學設備計畫。
2. 擬訂教學設備管理章則、特別教室管理規則及應用表格。
3. 會同總務處、各科室計畫支配教學用具之保管事宜。
4. 掌理教師借用教具事宜。
5. 登錄並統計全校各項教學設備之增減。
6. 蒐集各種新式樣教學設備之參考資料。
7. 會同總務處檢查設備儀器及辦理各科儀器損壞維修及賠償事宜。
8. 協辦語言認證事務。
因應疫情之線上課程相關資料連結→防疫專區線上課程
設備及專業教室借用連結→羅東高商多功能智慧校園平台
設備借用清單:
(如有需求,歡迎至教務處登記借用,借用時間為7天,並請注意設備組設備歸還整理公告)